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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东航头路大转盘道路设置交通红绿灯设施的建议

上传日期:2016-05-15 作者:Winter
诉求时间:2016-03-21 07:30:07

诉求标题:关于浦东航头路大转盘道路设置交通红绿灯设施的建议

本人3月19日午后经过浦东新区航头路航鹤路大转盘时,过马路时遭遇困难,途经社会车辆几乎没有一部车辆 的驾驶员按照《交通道路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规定主动避让行人和行人优先原则,希望相关行政管理 执法职能部门本着今年中央和地方政府“两会”上提出的“补短板”要求和精神,在此处增设交通警察或交通协管员,必要时增设交通红绿灯和道路监控设施,以保障行人过马路安全和车辆正常行驶秩序。

上海市民 王先生

告知日期:2016-03-21 09:59:19

您好,您于2016年03月21日提交的诉求已收悉,根据《上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我们已将您的事项转送市公安局办理,该单位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您回复。

上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警支队回复如下:

您好,您编号为SJ20160321039227的事项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先行联系时间:2016-03-22 13:36:01

王先生,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警支队八中队对您的诉求认真办理。根据您的诉求回复如下:我们已经电话沟通您,您的诉求已解释说明。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警支队】


诉求日期 2016-04-17 07:30:52

诉求标题 交通补短板:关于浦东航头路航鹤路增设交通红绿灯的建议

4月15日22时许,浦东航头路航都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面包车与一辆土方车在路口发生碰撞,事故致一死一伤。近期,上海正在进行“交通补短板”交通整治运动,为了响应和配合这一运动,加上15日航头地区发生的严重交通事故,建议航头路航鹤路大转盘道路增设交通红绿灯和道路监控设施,或增设交通警察或交通协管员。因为途经的社会车辆几乎没有一部车辆驾驶员按照「交通道路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主动避让行人和行人优先原则。希望相关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本着为行人过马路安全考虑,采纳以上建议。

上海市民 王先生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警支队回复如下:

您好,您编号为WZ20160417044265的事项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先行联系时间:2016-04-18 11:08:19

王先生,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警支队八中队对您的诉求认真办理。根据您的诉求回复如下:我们已经电话沟通您,您的诉求已解释说明。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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