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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人参加国考教师资格考试过程中遭遇不公平待遇投诉事宜

上传日期:2016-03-01 作者:Winter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
教育部教师办公厅:
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我是一名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社会考生,从2013年第四季度开始着手准备教师资格考试,到撰写本文时2016年1月,已经28个月过去了,迄今我尚未顺利取得梦寐以求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在这过去的28个月的岁月里,我饱受艰辛,历经坎坷,对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现行的一些政策、规定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等在考试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不公平现象持不赞同的立场,对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些行为和做法有有一些建议和意见。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本人希望国家相关教育行政主管职能部门能够耐心、认真、仔细地阅读本人来函,本着对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广大考生负责的原则,本着为考生利益着想为宗旨,按照“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在今后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制定及实施过程中予以修正错误改进工作。

下面详细讲述本人从开始准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到参加面试的辛酸历程。

二零一三年秋,我偶然看到奥孚教育(总部位于上海黄浦区汉口路的一家培训机构)的关于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培训招生广告,加上我在大学期间就有想过将来做一名人民教师的愿望,虽然学费价格不菲,于是就报名参加奥孚组织的2013年11月下旬开课的教师资格培训协议班(人民币2,850.00元),该课程培训持续到2014年1月初结束。培训内容是两门笔试课程:《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零一四年一月初,我报名了二零一四年上半年国家教师资格考试《301-综合素质》和《302-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两门科目,根据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定于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六日举行,考完后一个月后查询了成绩,《301-综合素质》考了77分,《302-教育知识与能力》考了80分,都一次性合格,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考试评分规定:报告分满分12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这从另外一个侧面说明,奥孚的培训还是有一定的作用和帮助的。在此请注意,我不是帮奥孚做广告推广,自身的努力也相当关键,只是客观评价结果而已。

关于这两门科目考试前几天,发生了一段小插曲,也是让我深受重大财务损失和精神损失的一件事。对于教育部考试中心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人来说,我必须说出来。 就在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二日前后左右考前数日,我的手机陆续收到一些关于提供教师资格考试真题或考试答案承诺考试包过的短信内容。当然,是谁泄露了我的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读者和即将或已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们心中一定有数,自行判断吧!在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站(www.ntce.cn)网上报名填表需填写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

由于求过心切和一心想当人民教师的强烈愿望,我轻信了一条短信,当时也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就通过短信中的QQ号码与之联系,该QQ号码网名叫“立信教育”,他在QQ上告诉了我他的工商银行账号,根据协商的价钱,《301-综合素质》和《302-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两门科目合计人民币1,200元,我就跑到我家附近的工商银行通过ATM形式给他们转了人民币1,200元。转账后我立刻通过QQ继续和他们联系,他们发来了一个带有密码的压缩包文件,我双击该压缩包文件解压需要密码,我被告知需要密码必须再转2,000元约束金,这时我已知道我上当受骗,但为时已晚。人民币1,200元就这样在半小时内就没了。

该骗子的相关信息:6212 2625 0900 0619 872 工商银行 开户名:岩章,QQ:511692362。我通过网络查到了该账号开户行是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

在受骗上当后一个星期,我去了附近的公安派出所报案,接待我的是一位孙姓年轻的民警,他给我做了一份关于上当受骗经历的详细笔录,然后让我签字确认,并告知我回去等消息。但截至撰写本文时,一年多过去了,我仍未接到警方的联系。其实,如果警方确实想破案,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上海警方只要发一份协查通报给云南勐海县警方,让勐海县警方去当地开户行工商银行查询该帐户开立相关信息,以及开户当日的营业网点监控录像,就会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成功破案。

另外,上海警方还可以通过全国公民身份证核查联网系统,查询住在云南省勐海县境内名叫“岩章”的人,就能轻而易举找到犯罪嫌疑人的户口地址了。这就看上海警方是否愿意去做这些事情了,关键看警方是否作为了,是否愿意为普通老百姓服务了!

小插曲结束,进入正题。还有一门《405-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我是报名参加2014年下半年考试的,考前我参加了总部位于北京的中公教育培训机构在上海举办的培训班,学费880元,学时是双休日两天,培训老师是从北京飞到上海分校上课,课毕飞回北京。

该科目后来我考了69分,合格分是70分。看到这样的结果,我非常恼火!于是,我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官网(www.ntce.cn)上刊登的《上海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列明的查分申请要求准备查分复核成绩。

以下是官网公告原文节选:

(四)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以考生寄出邮戳为准)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成绩复核书面申请,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见附件4(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查询),邮寄至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收(信封上还须标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字样),邮政编码:200235,工作人员收到成绩复核申请后5个工作日予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我填好查分申请表并邮寄到负责组织实施国考教师资格考试的上海市教育考试机构查分,官网公布说五个工作日给予查分答复,但截至撰写本文时,我仍未收到查分申请的回复!我再一次深深地受到打击!上海教育考试机构枉顾考生正当权益,又一次的不作为! 由于这1分之差,使我错过了二零一五年一月二日或三日举行的教师资格面试考试。这1分之差使我的命运大为转折,导致我之后作出的不情愿和艰难之决定。我不清楚上海教育考试主管部门为什么不作为?为什么和警察一样不作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为什么这样对我们弱势考生?

二零一五年一月,我决定报考《305-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考试时间是三月十五日,后来该科目我考了74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终于合格了,有资格报名参加五月十六日或十七日举行的面试考试。 后面还有一段小插曲,我2015年三月末报名了全国会计初级职称考试,根据财政部考试安排,考试时间为五月十六日-二十日中某一天,然而,国考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也是在五月十六日或十七日。两种考试我都报名了,最担心的是考试时间冲突,若时间撞车,我分身乏术。

为什么财政部和教育部两部门事先不沟通协商一下考试时间安排呢?我相信,像我这样既报名会计职称考试,又报名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在全国范围内肯定不止我一个,我不敢说有很大比率,但这种可能性和还是存在的。在这考试时间安排上,可以看出相关政府部门不以考生利益为重,在一些公共决策方面拍脑袋,政府行政行为不作为的现象再一次的发生。

后来,我通过了2015年度财政部会计职称初级考试,而我首次参加的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没有合格。

由于面试不合格,根据《上海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要求,我于2015年12月3日周四下午(因为本人周一至五是正常工作时间,故请假半天)再次报名了定于2015年12月26至27日举行的面试并完成现场确认。

预想不到的是,次日获悉,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时间的通知》(教师厅函[2015]21号),将原定面试考试日期2015年12月26至27日调整到2016年1月9至10日。

本人想请问教育部相关领导,国家现行的哪一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哪一条明文规定了可以随意变更调整考试时间?法律依据在哪儿?合法性又在哪儿?

对于这种临时调整变更考试时间的行为做法,本人表示强烈不认同,对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随意调整既定考试时间做出的拍脑袋、一刀切的行政决定行为,罔顾考生利益的不合法、不合理和不正当的行政施政行为表示严正反对!

由于考试时间的变更调整,本人于2016年1月9日第二次参加了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根据《上海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16年3月1日。

本人不确定第二次面试是否能够通过,若面试合格,固然好,可以进行下一步申请教师资格证等事宜;若不能通过,则仍然要继续参加下次面试考试。此刻,新的问题出现了,根据单科成绩2年有效期的规定,本人2014年上半年已通过的《301-综合素质》和《302-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两门科目到2016年6月30日即将失效了,这意味着本人要重新参加这2门笔试考试,才可以再次获得报名参加面试的机会。

根据《上海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公布的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8:00-- 1月19日(星期二)16:00,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星期日)—1月20日(星期三)每天9:00—11:00,13:00—16:00。

对于这次公布的笔试报名时间安排,我是否要报名《301-综合素质》和《302-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门科目呢?因为本人1月份不可能预测3月1日公布的面试成绩结果。若3月1日公布的面试成绩是合格的,我根本无须1月13日-19日期间报名这2门笔试科目,我可以顺利继续下一步教师资格证的申请。若3月1日公布的面试结果为不合格,我那时已经无法报名这2门笔试科目,因为这2门笔试科目报名时间是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8:00-- 1月19日(星期二)16:00,那本人只能再等半年时间报名2016年下半年的教师资格考试的2门笔试科目,这样无疑又拖延了考生的考试时间,严重侵犯考生合法权益,还将导致拖延本人已经通过的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成绩有效期。

关于国家教师考试通过笔试和面试后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方面,据本人了解到的信息,各省有各自的地方标准,具体操作规程也不相同,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表现,对各省各地千辛万苦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国考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来说,体检标准的不统一,这是不公平的表现。

关于国考教师考试面试合格线划定方面,国家虽然对教师考试笔试实行了国考标准,但面试成绩合格线则规定了由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这又是一个不公平的表现。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改正!保障广大考生处于一个公平、公正的起跑线上。

写到此,综合以上,我从2013年秋开始到现在,为了参加和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在时间和财力花费上投入巨大,希望早日能拿到国家教师资格证书,圆我心中伟大的教师梦,也为能为国家培养出优秀人才以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一点绵薄贡献!

   此致

敬礼

上海考生 王必成(化名)

2016年3月1日


发件人: ntce<ntce@mail.neea.edu.cn>
收件人: 'winter'<winter@dragontv.org>
时间: 2016年2月18日 (周四) 11:59
大小: 17 KB
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

感谢您与我们分享您的报名体会,更感谢在百忙之中对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站提出的宝贵建议。

教师资格报名网站对于考生填写的信息均有严格的保密流程和工作制度,以切实保护考生的个人信息,我们将把您遇到的情况反馈至相关部门予以重视,以确保考生的个人信息在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站注册环节中不被泄露。同时,我们也善意的提醒您,在您自行报名培训机构培训课程时,尽量避免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以减少您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性,针对贩卖考试答案及承诺考试包过等违法行为和虚假信息,请您切勿相信和配合。

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如果您2015年下半年面试结果最终合格,请您及时按照《上海 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领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您2015年下半年面试结果最终不合格,通常上海市上半年面试报名与每年4月份开始,建议您及时关注尽快报考2016年上半年的面试考试,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笔试有效期内成功报名且通过面试考生将得到《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

感谢您对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站的理解和支持,祝愿您学业有成!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需要咨询,请您随时与我们联系。

请您在回复时附加邮件往来记录,以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您的问题。

祝您一切顺利!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ebsite: http://www.ntce.cn
Tel: 010-82345677
Email:ntce@mail.neea.edu.cn


发件人: winter@dragontv.org<winter@dragontv.org>
收件人: 上海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shteacher900@163.com>
时间: 2016年2月29日 (周一) 21:37
大小: 6 KB

姓名:王*
身份证号:310110********0032
准考证号:318015******31
联系电话:139****5919

查询理由:本人参加了2015年上半年和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共两次面试,结果均为不合格。

为了验证和核实本次面试成绩正确性,同时想了解本次面试不合格的具体评分明细,以便本人及时总结面试不合格的原因、经验和教训,希望在下次面试中汲取和改进便于下次通过面试。

谢谢理解和配合!

本人从2014年上半年开始报考教师资格考试,从笔试到今年的2次面试,花费巨大财力和时间,实属不易,希望上海教师资格考试组织部门给予每一位考生公平、平等机会。

王*

以下是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的电子邮件回复:

发件人: 上海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shteacher900@163.com>
收件人: winter@dragontv.org<winter@dragontv.org>
时间: 2016年3月7日 (周一) 08:53
大小: 6 KB

王* 你好!

经过认真复核,你的面试结果录入无误。

感谢您对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发件人: winter@dragontv.org<winter@dragontv.org>
收件人: 上海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shteacher900@163.com>
时间: 2016年03月07日 (周一) 10:28:38
大小: 6 KB

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您好!感谢回复电邮!

作为国家级教师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的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本着对每一位考生负责的原则,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考生)服务为宗旨,作为任何一名考生,不仅仅需要核实考试主管机构关于考生面试成绩录入是否有误,更希望考试主管机构提供考生的面试成绩各项目评分明细,以便广大考生在今后参加面试过程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应试水平,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成功通过面试考试,拿到梦寐已久的教师资格证,感谢贵中心的理解和积极配合!

以下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给本人的回复,希望上海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透明向社会和考生公布面试合格分数划定标准以及面试分数线等相关信息,促进面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鉴于本人第二次参加面试考试不合格,且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2年即将到期,为确保本人下一次(今年5月即将举行的面试)能够顺利成功通过,希望贵中心采纳我的建议。

若不能采纳,本人将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教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5]51号),保留进一步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问题以维护自身和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我从2013年秋开始到现在,为了参加和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在时间和财力上上投入巨大,希望早日能拿到国家教师资格证书,圆我心中伟大的教师梦,也为能为国家培养出优秀人才以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绵薄贡献!

以下是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的电子邮件回复:

发件人: 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shteacher900@163.com>
发送时间: 2016-03-17 12:22
收件人: winter@dragontv.org<winter@dragontv.org>
抄送: ntce<ntce@mail.neea.edu.cn>
主题: Re: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查询申请

王*考生:

您好,您的关于请求复核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成绩的来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文件第十七条规定:“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本省(区、市)教师资格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另按照《上海市2015年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国考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中第七条说明:“面试结果查询:面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如考生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3月1-10日)向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面试结果录入是否有误。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shteacher900@163.com邮箱,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据此,我中心经过认真复核,您的面试结果录入无误。感谢您对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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